我签了一年合同,我做一个月看大门想辞职天天被队长凶做不下去了,不让我辞职,辞职可能没钱怎么办?

你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你做了一个月天天被队长凶。感觉做不下去了想辞职。但又不让你辞职。辞职可能没钱怎么办?其实如果队长是经常无故凶你。你完全可以向上一级管理反应。这种欺压新人的行为。如果你是实在不愿意干了。你辞职。也不能无故不发你这个月的工资。虽然你签订了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不表示你必须做满一年才能拿工资啊。工资都是月结的。他们不给你工资。你就申请劳动仲裁。有法律保护你怕什么。合理要求。



先看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期限和试用期约定,如果只有一年的合同期,那么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那么试用期只有一个月,你如何已经干满一个月,那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了,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而不是相当然的不交辞职申请就耍小孩脾气说走就走;如果还没满一个月的试用期,想辞职就提前三天向公司人事告知,按正常手续来,没人敢刁难你不让你走,更没人敢恐吓说不给你工资。
自己没履行对应手续,不遵守契约精神,对公司和自己都没有好处,作死将双方关系搞僵怪谁呢?
回去好好按正常手续来,队长耍横刁难完全可以不理,反正又不是队长发工资,好好跟公司沟通,按正常手续完成离职,好聚好散,公司没理由不给工资。

问题核心点在于队长凶你导致的你想辞职,如果克服了这个点你就不用辞职了。那么解决问题方案就来了:

队长凶你,无非就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觉得你态度不端正,第二是认为你的业务能力不够格。作为一个看大门的,你所要做的就是恪守自己的岗位职责,让这个门只进该进的人。在这个职责的要求下,通过总结整理社区住户或者公司工作人员的共性,分析出你所处的公司或者社区,人群特征是什么,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你出错的次数,体现你的工作能力。
至于态度,看大门又不是看南天门,把你分内的工作做好了,队友之间好好说话,队长安排的事情分内的就去做,超过自己责任范畴的,如果能被更上层的领导认可,那就可以去做;不想做,也没问题,委婉的表达自己能力有限,达不到这个要求,毕竟未来不考虑晋升成队长的话做了也不会给你发额外的工资。
保安队长,不是你的老板,看大门应该也没有绩效考核,你只要按时上下班,老板工资就不会给你少发,做好了前面这些事情,如果队长不是地痞流氓,那就可以安心工作,如果工作时间之外找你麻烦,那也可以直接找老板提走人,只要你有工作的证明:在岗位的照片,签到的凭证,都可以帮你拿到工资。

法律没有规定,辞职后用工单位还要扣压一个月工资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不但不能扣你的钱,还要给你补偿金。否则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不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都有我们需要面对和克服的问题和困难,既然出来工作,不说养家糊口,满足自己的基本的生存是必须的,就算换一份工作,也不见得就一定会特别顺利,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如果遇到问题就想退缩,那得换多少份工作?下一个也不见得就比这个队长友善,我们首先要搞懂,队长凶你的点是什么?说的对的,我们就要听呀,这是帮助我们进步,可能方式和过程不是那么愉快,你想争口气,想不被凶,想被善待,要反省自己的问题,心态平和一点,摆正一点,如果队长真心看不上你,早就赶你走了,哪里还有你炒他鱿鱼的机会?被凶受气了,就要懂得争气,他说的自己哪里做的不足之处,我们改正他,做到让他无话可说,刚来的时候不熟悉,没有上手被骂很正常,抓紧时间快点成长起来,不蒸馒头争口气,相信自己可以的,你需要这份工作,让自己充实,也需要这份工资,它能让你衣食无忧,男人,一定要坚韧,要有恒心,面子和尊重是靠自己挣来的!

我签了合同一年,然后做了半年,想辞职。可以吗?~

签了一年的合同想辞职

签了一年的合同想辞职

  • 我签了一年合同,我做一个月看大门想辞职天天被队长凶做不下去了,不让...
    但现在你做了一个月天天被队长凶。感觉做不下去了想辞职。但又不让你辞职。辞职可能没钱怎么办?其实如果队长是经常无故凶你。你完全可以向上一级管理反应。这种欺压新人的行为。如果你是实在不愿意干了。你辞职。也不能无故不发你这个月的工资。虽然你签订了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不表示你必须做满一...

  • 和看大门的能签订协议吗
    可以。看大门属于保安的工作,也应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并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利双方在以后的工作中共同遵循。

  • 感觉打工别人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没有商量对吧
    如果是正规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是什么工作工种,你就从事什么工作。不是别人想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例如用人单位招聘的是焊工,不能今天让你去食堂做饭,明天让你看大门。如果是小企业招聘的打杂工,要另当别论了。

  • 北京物流公司招聘的都是骗子吗?
    然后说觉得我们特别合适,马上就能签合同,我们就填了一张入职申请表,我就问,能看下劳务合同么?然后一个男的经理把合同递给我,我一看,傻了~~~合同只是简单的一张纸,没有任何的公章以及公司名称标记,然后甲方还是一个劳务公司,根本就不是跟这个物流公司签的合同~~(第三个疑点) 我们在那跟那个经理聊了很久,就想...

  • 合同写的是车间操作工,老板叫去看大门,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查询的信息可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要求等因素,为劳动者确定工作岗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及其它劳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车间操作工被叫去看大门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 公司请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可以,符合规定。一个公司招一个看大门老头,假设已经超过60周岁,公司就是想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能,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很正常啊。

  • 给学校看大门值夜班白天还让干一天是加班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说,如果白天让干一天顶替晚上,即当天夜里轮休,这不算加班。如果夜班照常上,这就等于工作时间外的工作,属于加班。

  • 有没有法律上了七十岁不能在工地看大门?
    有的,雇佣老年人是非法的。任何劳动雇佣都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可是跟老年人不能签合同,签了也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每天工作7小时左右,双休。突然被调到岗亭看大门,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

  • 我现在五十多岁了!干保安,一个月1800元,适合继续干吗?
    所以我觉的,你50多岁想去干保安,月薪1800元,可以继续干下去! 保安,是维护 社会 治安的一个群体,是公安机关中重要的辅警力量。 我身边这十几年间,有很多做保安的朋友,他们中青年、中年都有。 我身边最早一个干保安的朋友是2000年,那时我们这里保安的工资每个月300元,全勤奖30元,工作够一年后,每个月工资上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