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伤残是否享受伤残抚恤?

2014年4月30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以民发〔2014〕101号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优待、附则4章42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9日公安部、民政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1997年8月20日国家安全部、民政部颁布的《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1998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颁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抚恤办法》、1999年11月16日司法部、民政部颁布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同时废止。

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是否享受抚恤金,就看你符不符合下面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具体范围是:(一)在从事训练、值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二)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三)因患职业病致残。因医疗事故致残,也按因公致残对待。
纵横法律网-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李梅胜律师

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是否享受抚恤金,就看符不符合下面的规定: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具体范围是:在从事训练、值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因患职业病致残。因医疗事故致残,也按因公致残对待。
法律分析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伤残人民警察退休后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伤残抚恤金,退休工资低于伤残抚恤金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人民警察伤残抚恤中伤残不是指的工伤伤残,而是指因公致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享受工伤待遇,至于是否享受抚恤金,就看你符不符合下面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具体范围是:(一)在从事训练、值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二)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

我想问一下:你是在那个部门申请的工伤?个人建议到民政部门评残,而不是工伤保险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因为个人认为民政厅的发的证件好,《伤残人民警察证》,外出有军残证效果,,但是能不能同时在二个部门申请工伤,我就不知道了,好像民政评的残没有一次补偿之说,而是每年有一定不同标准的优抚金!
不过好像不能同时在劳动局的工伤管理部门和民政局同时申请工伤吧,我记的好像都要病历等材料的原件存档,你在一个部门用了,到另一部门就不可能有原件了呀?
还有:人民警察伤残抚恤中伤残不是指的工伤伤残,而是指因公致残!

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享受抚恤金外还有什么优惠政策~

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伤残人民警察需要配制假肢、轮椅等辅助器械的,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一级、二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三级、四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伤残人民警察的护理费,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伤残人民警察本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

新出台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分为总则、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优待、附则4章42条,主要参照近些年来国家优抚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结合政法机关优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整合了各警种人民警察优抚政策,统一了人民警察优抚待遇,提高了有关抚恤标准、规范了伤亡抚恤办理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伤残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伤残的,认定为因公致残。

  第二十六条 伤残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

  伤残人民警察的残情医学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伤残医学鉴定机构作出;职业病的残情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

  第二十八条 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程序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评残的人民警察所在单位应把评残情况逐级报至省级政法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人民警察符合评残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发给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转交本人。

  第三十条 人民警察被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原定伤残等级与现伤残情况明显不符的,应按规定调整伤残等级。

  第三十一条 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伤残人民警察需要配制假肢、轮椅等辅助器械的,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 获得七级伤残人民警察证有啥待遇?
    答:七级伤残没有抚恤待遇。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

  • 人民警察工伤保险赔偿与民政伤残抚恤能否兼得
    答:第三十条人民警察被评定伤残等级后,伤残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原定伤残等级与现伤残情况明显不符的,应按规定调整伤残等级。第三十一条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

  •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退休后还有抚血金吗
    答:伤残人民警察退休后能继续享受伤残抚恤金。参考《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一条 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

  •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效的司法行政程序办理伤残抚恤金的规定是怎样的_百...
    答:第五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工作部门,对伤亡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有关材料,应当严格管理,详细登记,按牺牲、病故、伤残分类建立档案,一人一档,长期保存。第二章死亡抚恤第六条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一)革命烈士;(二)因公牺牲;(三)病故。第七条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伤残警察最新优抚待遇是什么
    答: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一级、二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三级、四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 伤残人民警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给解决吗?和抚恤金可以同时申请...
    答:职工因工致残,按照致残程度,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伤残抚恤金。(1)一级至四级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

  • 人民警察伤残抚恤金2023年最新标准是多少
    答: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公布施行后,一些省、市来函来电询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事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 人民警察伤残是否享受伤残抚恤?
    答:2014年4月30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以民发〔2014〕101号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优待、附则4章42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9日公安部、民政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1997年8月20日国家安全部、民政部颁布的《国家安全...

  •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答:第十七条 在公安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民警察死亡后,除按规定享受以上抚恤外,可增发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八条 《革命烈士证明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由民政部统一印制。证明书的管理,按民政部的规定执行。?[1]?第三章 伤残抚恤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伤残,按致残性质分为:(一...

  • 九五年警察公伤七级抚恤金标准级抚恤金标准
    答: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1、烈属:2313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一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