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给的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 如果老人还在世能不能要回去 只限法律事务工作者回答

您家的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一旦您父亲走在奶奶爷爷前面 ,没有遗嘱,房产的一半属于您父亲的遗产,由 您 母亲 和 爷爷 奶奶继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买卖关系,当然不能要回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买卖关系,只能证明是赠与关系,如果已经过户,那么赠与有效。一般情况下无法撤销。

房子现在是你爸爸的名字了吧,那一旦你爸爸死在爷爷奶奶前面,你爸爸又没有遗嘱的话,这个房子就要作为你爸爸的遗产,由你爷爷奶奶,你妈妈和你,四人平分了,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你可以要你爸爸写个遗嘱,确定他死后房子直接归你所有

至于你说的能不能要回去,那是不可能的,赠予物不能要回去,何况已经过户了~

老人已经过户给孙子的房产,还能要回去吗?~

  从现在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孙子不同意返还房子,老人是要不回房子的。老人已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将房子出卖给了孙子,并已过户登记,这是不能更改的法律事实。虽然,孙子没有向老人缴纳房款,但不影响买卖的成立和生效,除非双方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是最好的选择,律师在证据面前也无能为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如果是父母的老房子过户给你,你要是有兄弟姐妹,把他们及父母都得去公证处办理,他们所有人都放弃财产,只要这样才能过到你的名下。如果有一个人不签字,这事儿就是否了,过不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