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第二章 宣誓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第五条 宣誓的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第六条 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应当在初任培训合格后,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或者培训学校组织宣誓。
  (二)宣誓前,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任务、纪律、作风等教育。
  (三)宣誓场地应当悬挂警徽。
  (四)参加宣誓人员应当庄重严肃、着装整齐、警容严整。第七条 宣誓仪式的主要程序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
  (八)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第三章 内部关系第八条 公安民警,不论职务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第九条 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第十条 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同级之间应当在上级领导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合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第十一条 上级有权对下级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除特殊情况外,下达命令的上级应当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上级。
  命令下达后,上级应当及时检查下级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第十二条 下级对上级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下级如果认为命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上级未改变命令时,仍需坚决执行。
  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命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上级时,应当根据上级的基本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果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报告上级。
  下级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除下达命令的机关有明确要求外,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第十三条 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如果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暴乱、骚乱以及追捕逃犯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由行政职务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一时难以区别行政职务高低时,由行政警衔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之间及各警种、各部门之间,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第四章 警容风纪第十五条 着装
  公安民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
  (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
  (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四)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经2000年4月2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6月1日发布实施。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十八条 本条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6月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内务建设的规定有与本条令不一致的,以本条令为准。


事无巨细的规定了公安机关内部的事务规范,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必须坚持的原则、将“四个铁一般”、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写入了总则部分。而且增加了荣誉仪式、宪法宣誓等内容。《公安警察内务条令》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 最新版内务条令的颁布时间是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条令,2021年12月28日起施行。2000年6月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53号)和2007年6月...

  •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民警上下级的依据是:_百 ...
    答:【答案】:C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相关内容的认知。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九条规定:“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

  • 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多少章节
    答: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修订《内务条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内务条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教育引导民警不触条令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各级公安纪检、督察、政工等职能部门要聚焦警容风纪、内务管理、纪律作风等关键内容,切实加强对《内务条令》贯彻...

  • 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不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警察指按照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 公安民警宣誓誓词
    答: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五条 宣誓的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

  • 公安部为什么反复革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答:为了提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管理水平。公安部反复革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出于对内务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提升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犯罪手段和形式也在不断演变,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反复革新内务条令,公安部能够及时调整和优化内务管理制度,使其与时俱进,...

  • 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
    答: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总之,内务条令是加强和规范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法规,明确了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强调了人民警察队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人民警察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内务条令,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 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的区别
    答: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的区别。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

  • 警察调动规则
    答:法律分析: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公安民警接到执行紧急任务的命令后,应当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统一的指挥调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并迅速进入现场履行职责。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四十一条 公安民警接到执行紧急任务的命令后,应当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统一的指挥调动...

  • 违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怎么处罚
    答:违反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具体惩罚措施,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决定。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批评教育当场纠正,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给予辞退,行政处分或者是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66条规定,违反本条令,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