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生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到规陪医院吗?

是的,培训基地应当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三级甲等医院;

2、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3、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扩展资料:

规培生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到规陪医院的意义:

1、有利于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有利于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3、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4、有利于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8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师规培新政,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试想一下,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医生”就给你弄刀弄剪的,你敢信吗?而规培从制度上保证了医生的水平,新政对规陪医生的严格要求,更具保障。政策虽好,但如何实施“善待”规培医生的政策和制度必须紧跟其后。

医师规培新政到底有什么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医生的培养五花八门。据说,本科以上的医生略超50%,实际也许更多。但是,各个学校师资不一、要求不一,这造成我国医学生的实习标准和质量差距极大。正是由于各个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水平极度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医学生毕业后难以即刻胜任临床的一线工作。因此,毕业后的医生规范化培训就显得非常有意义,这将使我国的医疗质量普遍提高、医生临床水平趋于同质化。

与此同时,临床医生规培也是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有规培,只有经过培训的医生,才可以在医院独立从业和开诊所,而且这是法律要求。如在美国,要成为医生,医学毕业生必须要经过全国性的考试和Match,获得住院医师的机会,进入住院医师培训阶段,然后通过执照考试,才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师。

我们知道,医学是面对生命的科学,医学也是经验医学,没有一定的临床实践是不能应对变化莫测的疾病的。医生的规培首先是对民众负责,保障患者的权益。其次是对医生负责。

有了水平趋于同质的医生,对于落实医改目标,即缩小区域性的医疗水平差距和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便有了人力资源上的保证。有了“可信赖”的人,再来从人事制度和支付制度上进行改革。当医生多点执业有了政策的保障,医生的社会地位与薪酬水平必然提高。

如何规定规培医生的行医行为?

如果医生在规范培训中没有执业证,那么从事临床是违法的,至少也会引起很多法律纷争。因此,如何规定规培医生的行医行为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否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允许规培生参加“执业证考试”,可以先考(或领)一个“执业医师证(试用期)”?也就是说,先给规培生发一个执业许可证,允许其从事临床活动,待其完成临床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之后,再换成注册地的、正式的“执业医师证”。这也与“允许居留(绿卡制)”和“永久居留(公民证)”一样的道理,也许这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办法。

如何才能把医生规培真正当做国家医生的培养?

把医生规培真正当做国家的医生培养战略,而不是地区或单位的委培,为医生成为“社会人”而非“单位人”奠定基础。这将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解决好薪酬问题。在规培期间,医生的工资水平不能太低,必须保证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同类医生的工资。这既是医生的尊严,也能使培训顺利,保质保量,更使得医生一入门就觉得自己的职业高尚、被人敬重,进而促使自己敬业。

现在,国家对规培生的补贴是3万元/人/年,也就是一个月才两千来块钱。试问,这样的薪酬,规培生还有心思继续参加培训吗?所以,希望国家与各地政府和医院都能共同承担起规培的使命,提高规培生的待遇。

其次,做好培训基地的质量控制。我们经常在讲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可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表现在哪里呢?其实,为社会培养医生就是公立医院的一项公益性工程。不过,我们也要明白,公益性不是医院本身就可以体现的,它必须是由政府的财政来体现。

一个可以接受规培医生的医院应该是很光荣的事情,也是政府必须投入的事情。目前,政府基本没有保证公立医院正常运作所需要的经费投入。那么,在培养合格的中国医生的问题上,政府必须给予这些基地医院足够的投入。此外,培养医生是需要师资的,是需要好师资的。如果没有补偿或补偿不足,规培的老师身兼老师与医生两职,又如何保证规培生的质量呢?

既然规培基地是国家培养医生的基地,那么除了投入之外,也要考核医院的基础与质量。没有投入的考核是难以有好的责任要求与义务的。经过规范化培训出来的医生到底合不合格,还要经过高标准认定培训平台,而国家政府要给钱医院,这样才是国家战略。还有,要培养医院和培训老师“我为国家培养医生”的观念,而不是为某单位培养。如果不能培养规培生的敬业精神,必使他们从业会有加倍“偿还”的心态。这不是良好的社会风气!

其三,规范化培训后,会不会更少人从医?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学医不难,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学医者不是社会精英,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当医生不辛苦,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医生不被尊重。

过去还是有潜力和有潜质的人,包括具备学医的性格特质的人选择学医,后者还是很重要的,这也就回答了医生成才过程与社会回报的关系。医生的成长是需要经过“磨练”的,中国的医生是否还加多了一个“磨难”,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总之,规范化临床实践的培训是学医成才后的最后一次考试,确实是非常辛苦,但也相当需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能考上医生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但如果这种辛苦能够换来将来百姓对医生的尊重,那是十分值得的。

医师规陪新政已发布,接下来就是要看各方的执行情况,希望各方能充分考虑到医师规陪制度的重要性,不断的完善其相关法律条款及制度,保障医师规陪新政的顺利进行,保障培养出合格高质量的人才,把其当成我家医生的培养摇篮。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上提供,希望您采纳。

是的,培训基地应当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三级甲等医院;

2、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3、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执业注册。注册批准机关为负责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为其进行执业注册时,不要求其提交聘用证明,不填写《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其他内容,并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

有相关文件吗?没看到,就只是听他们再说,你最后是怎样解决的

规培生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到规陪医院吗,注册到原单位有什么影响。~

规培人员注册执业证能查到吗
?8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师规培新政,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试想一下,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医生”就给你弄刀弄剪的,你敢信吗?而规培从制度上保证了医生的水平,新政对规陪医生的严格要求,更具保障。政策虽好,但如何实施“善待”规培医生的政策和制度必须紧跟其后。医师规培新政到底有什么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医生的培养五花八门。据说,本科以上的医生略超50%,实际也许更多。但是,各个学校师资不一、要求不一,这造成我国医学生的实习标准和质量差距极大。正是由于各个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水平极度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医学生毕业后难以即刻胜任临床的一线工作。因此,毕业后的医生规范化培训就显得非常有意义,这将使我国的医疗质量普遍提高、医生临床水平趋于同质化。与此同时,临床医生规培也是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有规培,只有经过培训的医生,才可以在医院独立从业和开诊所,而且这是法律要求。如在美国,要成为医生,医学毕业生必须要经过全国性的考试和Match,获得住院医师的机会,进入住院医师培训阶段,然后通过执照考试,才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师。我们知道,医学是面对生命的科学,医学也是经验医学,没有一定的临床实践是不能应对变化莫测的疾病的。医生的规培首先是对民众负责,保障患者的权益。其次是对医生负责。有了水平趋于同质的医生,对于落实医改目标,即缩小区域性的医疗水平差距和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便有了人力资源上的保证。有了“可信赖”的人,再来从人事制度和支付制度上进行改革。当医生多点执业有了政策的保障,医生的社会地位与薪酬水平必然提高。如何规定规培医生的行医行为?如果医生在规范培训中没有执业证,那么从事临床是违法的,至少也会引起很多法律纷争。因此,如何规定规培医生的行医行为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否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允许规培生参加“执业证考试”,可以先考(或领)一个“执业医师证(试用期)”?也就是说,先给规培生发一个执业许可证,允许其从事临床活动,待其完成临床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之后,再换成注册地的、正式的“执业医师证”。这也与“允许居留(绿卡制)”和“永久居留(公民证)”一样的道理,也许这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办法。如何才能把医生规培真正当做国家医生的培养?把医生规培真正当做国家的医生培养战略,而不是地区或单位的委培,为医生成为“社会人”而非“单位人”奠定基础

医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可自愿参加规培。
按卫生部近年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训分二个阶段。2009年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明确说明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

第一阶段
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
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协同,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与宣传,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院校,要切实加强责任担当,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同时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消除学生疑虑,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衔接工作。
二、2020年之前,对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除当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另有专门规定之外,医疗机构不能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人员招聘的必备条件。
三、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培养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精神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科技教育司-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