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来吗?

1、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完成了房屋过户行为,在离婚后无法要回该房屋;
2、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的行为是一种对房产加名或者更名的行为,这并不能改变房屋归两人共同共有的法律状态,离婚时该房屋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离婚时没有具体分割,离婚后是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
补充:若您双方在婚内签署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已经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过户了房屋,则离婚后无法要回房屋;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你说的过户给女方是什么意思。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明确约定这个房子给女方,并且也已经过户了。那么这属于你们双方的约定,肯定不能再要回来了。涉及专业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房产过户登记在女方名下,并且明确约定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是婚内对财产进行了归属约定,应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男方也无权要回。

如果婚内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了男方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

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不能要回来。
1、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完成了房屋过户行为,在离婚后无法要回该房屋;
2、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的行为是一种对房产加名或者更名的行为,这并不能改变房屋归两人共同共有的法律状态,离婚时该房屋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离婚时没有具体分割,离婚后是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

离婚时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来吗~

协议离婚时如果已经将房子过户给了女方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通常情况下您是不能反悔的。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即是说是可以起诉至法院反悔的。但是法律同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你不能证明当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也不会支持您反悔的。 温馨提示,在协议离婚时要重视离婚协议的内容和细节,因为一旦作出并交由婚姻登记机关后,协议即生效。如果对方不同意更改离婚协议,则很难反悔。【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会签订离婚协议,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方面达成一致,既然你在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女方,那就证明你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表示房子归女方,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而离婚协议也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没有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涉嫌故意欺骗和隐瞒,通过这些方式才获得房子的归属权,那么你可以选择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两个人是平等自愿的,竟然你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女方,那么在后面就没有资格再把房子要回去。
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进行审核,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有不少夫妻离婚之后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一旦两个人签了名字就不能又反悔,除非能证明其中有欺诈和胁迫等情形,离婚不是儿戏,特别是涉及到利益,一定要权衡利弊,千万不要冲动处理。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因为房子分割的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的矛盾,虽然夫妻之间已经选择离婚,但是仍然围绕着房子争执不休,最终受害的还是两个人,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双方达成一致之后签订好离婚协议,如果两个人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可以私下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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