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三年 一方净身出户 怎么办理房产更名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 还能不能办理?

  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同时,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净身出户的人如果不出面吗,那么房产证明过户是无法办理的,必须双方都在才能办理,

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诉,有判决书就可以了

可以拿着协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之后拿着判决去办理过户。

离婚协议 一方同意净身出户 那两人共同的房产也是离婚协议上能解决的吗?~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结合婚姻法和合同法及物权法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解决,但不能完全保障房产所有权益,必要时尽快办理过户登记变更才是最妥当的解决方案。不过,抛开法律,既然一方能放弃财产,建议尝试一下给彼此一个机会,相互包容并且相互理解和扶持才是夫妻婚姻相处之道,且行且珍惜吧。

还清贷款才可以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